屏東住宿式機構補助申請開跑 最高補助12萬元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1日電)屏東縣政府今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補助最高新台幣12萬元。今年度入住滿180天者,年底前提出申請;未滿者明年1月起至3月1日收件。
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處長陳桂敏表示,屏東縣去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核撥金額共4億2143萬元,共有4295個家庭受益。民國114年住宿式補助方案今天開放申請,請符合資格民眾務必於受理期間備齊資料,透過臨櫃、郵寄或是機構代收代送等多元管道送件辦理。
陳姓縣民表示,上有年邁父母、下有求學中孩子,父親因中風合併失智需要長期照護,母親也逐漸老邁,讓他和太太在家庭與工作間疲於奔命。為了讓父親獲得妥善照顧,他選擇住家附近長照機構,家人可以經常陪伴和探視。很感謝有這樣的補助,得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為父親選擇妥適照護方式。
長照處新聞稿表示,衛生福利部自112年度起調高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金額,由原本補助金額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同時取消排富條款,符合資格民眾皆能申請,減輕許多家庭照顧壓力與經濟負擔。
長照處說明,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條件,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如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與自費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
長照處指出,如未達180天,在連續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萬元;若無失能證明既有住民,須於112年1月1日前已入住機構並延續至今,可補助每人每年6萬元;如未達180天,在連續住滿1/2日曆天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5000元。
長照處提及,「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第一階段條件為114年度入住滿180天以上者,申請時間今天起至12月31日;第二階段為114年度入住未滿180天者,申請時間明年1月1日至3月1日,申請書表單及應備資料,可至「屏東縣政府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長期照護處/114年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下載,或可致電1966長照專線洽詢。(編輯:張銘坤)1140701
延伸閱讀
- 思科投資高雄 亞灣AIoT生態系發展基地啟動2025/07/11
- 網傳「囤積物資沒發送」 學甲三慶里里長:惡意中傷2025/07/11
- 民進黨鳳山議員擬提5席? 市黨部澄清:毫無根據2025/07/11
- 高屏疑現龍捲風 恆春氣象站:以是否觸地為準2025/07/11
- 台電提醒災後用電安全:先檢查線路有無異常2025/07/11
- 各縣市馳援嘉市重建 黃敏惠慰勉工程團隊2025/07/11
- 科技執法開單採人工審查 北市議員批增基層警壓力2025/07/11
- 新北泰山大窠坑溪2期完工 友善生態打造親水綠廊2025/07/11
- 六龜土石流警戒區豪雨 警協助宗教研習團體撤離2025/07/11
- 翁章梁勘查嘉義養殖災損 漁民盼儘速恢復供電2025/07/11
- 北市議會綠營黨團挺罷免 規劃系列活動7/16起跑2025/07/11
- 大雨逢年度大潮!前鎮漁港成「水上市場」 緊急抽水2025/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