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涉案交保傳持2本護照 綠北市議員:欺騙選民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遭訴,台北地院裁定交保,媒體報導應曉薇有2本護照。市議員林亮君質疑應曉薇曾改名參選是欺騙選民;議會今天表示,若議員具雙國籍將由行政院解職。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遭訴,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新台幣1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媒體報導,疑因應曉薇持有2本護照導致辦保程序延宕。北院表示,合議庭將於31日開庭訊問應曉薇。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天透過群組貼文指出,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必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若媒體報導為真,應曉薇擔任14年的議員生涯都在欺騙北市中正萬華區選民。
林亮君說,應曉薇曾改過名字,並於2010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時使用現在姓名,此次因涉案被相關單位發現疑有其他國家護照,研判護照姓名很可能是原名。
她指出,國民黨前立委李慶安曾被媒體報導有雙重國籍,後遭中央選舉委員會判定當選無效,應曉薇不可能不清楚此案,認為應曉薇是心存僥倖參選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說,應曉薇除要面對京華城案,更先面對雙重國籍問題,若應曉薇有其他國家護照,就不具議員資格,且要繳回擔任14年台北市議員約新台幣3000萬元的薪資。
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則在應曉薇媒體群組回應指出,應曉薇在14年前當選議員就放棄加拿大國籍,且已找到當時放棄文件,並交由律師事務所處理,後續將由律師事務所處理相關聲明。
台北市議會表示,議員就任時就發文告知依規定不能有雙國籍,若有雙國籍須在1年內放棄其他國籍。若議員具有雙國籍,將由行政院解職,因應曉薇非違反選罷法第74條規定,若確定被解職,將不會遞補名額。
據了解,針對追回議員薪資,議會人員提到如李慶安的雙國籍案,因當時法院認為李慶安有執行職務,所以沒有不當得利,初步研判議會針對應曉薇的作法,可能會類似此狀況。(編輯:李錫璋)1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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