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生命園區案土地借用惹議 自救會籲停止開發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5日電)竹縣湖口反縣立生命園區自救會今天指出,湖口鄉公所以竹縣府使用目的不符為由撤銷4筆土地使用同意書,新竹縣長楊文科卻稱沒有不符,這是對法令認識不清,應停止此案開發。
湖口鄉公所昨天表示,竹縣生命紀念園區案有4筆位於湖口鄉的國有地,鄉公所原同意供縣府無償使用,但因竹縣府使用目的與鄉公所原本向國有財產署申請使用項目不同,3日發文通知竹縣府將撤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新竹縣長楊文科昨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對此指出,竹縣府對於這4筆土地使用目的與湖口鄉公所原本申請撥用的目的沒有不符合,應是湖口鄉公所認知有落差,但因目前新竹縣政府還未收到來函公文,等收到公文後,再深入了解釐清,會繼續推動生命園區計畫。
對此,新竹縣湖口反縣立生命園區自救會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竹縣府已進行生命園區的前期規劃案,但其中的4筆土地遭撤回,整體規劃需要重新評估,期盼竹縣府能聆聽民意,停止此案開發。
新竹縣湖口反縣立生命園區自救會今天也發布聲明表示,對於生命園區案,政府機關行政作為應秉持公開、透明及以民為本的原則,依法行政保障民眾權益,以增進民眾對政府機關信賴,基此期盼楊文科能公開民國110年12月22日湖口鄉公所4筆土地使用同意書完整內容,以受公評。
自救會指出,依據107年11月21日修訂的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得供各機關短期的借用,其借用期間不得逾3個月。如屬土地,不得供建築使用。前項借用程序,應由需用機關(縣府)徵得管理機關(原國有財產局)同意為之,並通知財政部。
自救會表示,湖口鄉公所在110年底以同意書方式同意縣府使用這4筆土地,應屬前項法令適用範圍。除至今已逾3個月期限外,自救會也質疑當初未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完成報核程序,併請縣府詳細說明。(編輯:戴光育)1120505
延伸閱讀
- 竹北建案旁道路坍塌 鄰近社區提連署盼縣府查明2023/05/06
- 五月雪到來 數位部5G行動車打造擴增實境桐花雨2023/05/06
- 建案旁道路坍塌遭質疑縱容 竹縣府:已要求立即改善2023/04/28
- 北台8縣市合作宣言 侯友宜:北台好台灣共好2023/04/23
- 楊文科勘災隔天出國挨批快閃 竹縣府:既定行程2023/04/28
- 楊文科出席竹縣定期會 反生命園區自救會要求撤案2023/05/05
- 湖口鄉公所撤土地使用同意 楊文科:認知有落差2023/05/04
- 出席全中運開幕 陳建仁期勉選手未來為國爭光2023/04/22
- 竹北路塌前疑監測到異常未把關挨批 縣府允了解2023/05/08
- 竹縣推YouBike前半小時免費 即起至5/31止2023/04/21
- 竹北道路坍塌車輛掉落 楊文科:可提國賠認定2023/05/02
- 違法堆置土石崩落 竹縣府依違反水保法告發2023/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