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修修臉」必看 醫美專區最快1月中旬上路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日電)衛福部昨天正式公告醫美新制,除強化美容醫學安全,並明定建置「查詢專區」,公開診所可執行醫美項目與施術醫師名單,讓民眾在療程前就能查得到、看得清楚,最快1月中旬上路。
衛生福利部2日正式公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嚴管醫美醫師執業、手術資格與診所執行高風險手術條件,包括民國108年後畢業者都得接受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PGY)訓練等。
其中,為了保障民眾知的權益,明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上建置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醫療機構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美容醫學手術項目、特定美容醫學處置項目及其施行醫師。」
目前網站仍在建置中,何時上線受關注。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天告訴媒體,醫美查詢專區的資料需整合全國22個縣市衛生局回報內容,過程中發現部分資料仍有缺漏或不一致情形,需再與地方衛生局逐一確認、修正,因此需要一定作業時間。
「目標希望在1月中旬上線。」劉玉菁指出,初步規劃專區會放在醫事查詢系統中,但如果有其他更好的建議,比方說也有人認為應該放在衛福部官網首頁等,未來會依實際使用情況調整,方便民眾使用。
根據公告內容,醫美新制跟舊制一樣採三級管理,即起在美容醫學處置如光電、針劑等方面,未來在108年後畢業者,都得要經過PGY訓練,已在執業者也要補訓;在108年前畢業的人,「如果在施行日前已經在做」,就要提供32例實際案例,同時須完成32小時訓練,前述措施的緩衝期為2年。
可執行美容醫學手術醫師資格部分,劉玉菁說,「經考量專科訓練的內容跟時間,確定不納入家醫及急診。」僅限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頭頸外科、皮膚科。若有過去一直在做美容醫學手術,卻不屬於9個大外科領域的醫師,緩衝期1年內提供30例實際案例,並完成32小時訓練,以後仍可繼續執行美容醫學手術。
至於風險最高的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劉玉菁表示,規定要具備特定外科系專科資格,但108年1月1日前取得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受理美容醫學特定手術案例認證申請發放證書者,不受此限。(編輯:李亨山)1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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