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園登錄歷史建築後代提訟 中市府敗訴再提上訴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日治時期台中名人林子瑾興建的「瑾園」,經中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後代子孫想撤銷而提起行政訴訟,更一審判市府敗訴,市府今天表示,已提起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瑾園」位於東區大智路,是與霧峰林家有遠親關係的林子瑾於1911年興建,文史工作者黃慶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無論從建築物的年代、建築物的特色及文化價值等面向來看,瑾園都是值得被保存下來的歷史建築。
黃慶聲表示,林子瑾文學修養很高,當時是重要詩社霧峰「櫟社」的成員。櫟社及蔣渭水發起的台灣文化協會,都曾在瑾園辦過活動。而現今的台中市大智路,也是因為林子瑾號「大智」,又經過瑾園,才由市府命名為「大智路」,可見林子瑾在台中市的地位。
擔任社區大學古蹟文化資產講師的黃慶聲,曾帶領學員參觀瑾園,他說,瑾園是融合日本和式與閩南風格的建築,外觀類似三合院架構,而建築物內部則採和式特色,中央入口有共同大廳,左右兩邊為對稱的居家空間,後花園很寬大,還有做為工作室及傭人房的附屬建築,建築物基地很四方及完整。
黃慶聲說,瑾園被中市登錄為歷史建築後,目前還有林家後代住在瑾園,其中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林子瑾後代想要開發土地不受限,而向市府提起行政訴訟,得知市府敗訴,他很擔心這座珍貴的歷史建築不保,但是土地開發利益太大了,他建議市府可以考慮兩全之道,是否可以採容積移轉或價購方式保留瑾園。
台中市政府表示,文資處於民國107年7月公告瑾園登錄歷史建築,土地所有權人隨即在107年8月提出訴願,經文化部於同年11月駁回後,續提行政訴訟,全案歷經駁回、上訴、發回更審等程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判決本案行政處分撤銷,文資處已提出上訴,目前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至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見解認為,審議會組成不合法,市府指出,文資處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組成審議會並辦理審議,於上訴狀中陳述。鑑於此案非特殊個案,而為全台普遍通案問題,建議中央應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妥慎修法,才能有效兼顧人民私有財產權保障及文化資產保存再生。(編輯:郭諭儒)1130309
延伸閱讀
- 文大與美傳播名校簽MOU 推動學生海外訪問交換2024/03/19
- 消基會憂排擠健保經費 籲審查新藥用公務預算2024/03/19
- 豬哥亮愛店鴨肉飯突暫停營業 老饕不捨求開店2024/03/19
- 蘭嶼飛魚季登場 遊客摸船誤觸達悟族禁忌2024/03/19
- 國中會考僅5B拚上國立大學 東中郭士豪為母親選東大2024/03/19
- 政大法學院館年底落成 富邦蔡明忠捐設講堂2024/03/19
- 保母虐童致死案 「兒權會4/4上街集會」盼終結兒虐2024/03/19
- 新人上班首日「發現1狀況」想提離職 她憂:很不禮貌嗎?2024/03/19
- 鐵飯碗來了!北水處招新血「月薪上看55K」 錄取率揭曉2024/03/19
- 輝達GTC大會秀最強晶片 黃仁勳:新工業革命引擎2024/03/19
- AI智慧深入日常生活! 監視器.路燈用途廣2024/03/19
- 台北進香團不知白沙媽進香 赴拱天宮參拜撲空2024/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