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宏達籲公開陳明通等審議書 台大:依規定保密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7日電)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今天呼籲台大與教育部公布林智堅、鄭文燦、陳明通案的審定審議報告書。台大回應,學術倫理案件評審過程等相關資料,依規定應予保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被指控論文抄襲,經台灣大學審定後,碩士學位雙雙被撤銷,兩人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被檢舉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灣大學校教評會日前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陳明通則發表聲明,指林智堅論文是冤案。
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蘇宏達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行走國際社會經年,他深刻體會,台灣的大學要國際化,要接軌歐美名校,不是僅僅推動英文教學、增加國際往來,而是要更堅持「榮譽」、更強調「紀律」。
蘇宏達提到,林智堅和鄭文燦的碩士論文抄襲嚴重,遭註銷論文及撤銷碩士學位,都經台大社科院論文審定委員會依法檢視討論才認定,陳明通指稱林智堅案為冤屈,卻絕口不提他指導的鄭文燦論文也同被認定抄襲嚴重而遭撤銷學位。
為捍衛台大的榮譽、台大社科院和參與審定審議委員的清譽,蘇宏達表示,自己身為台大社科院院長,林智堅、鄭文燦的碩士論文審定委員會召集人,以及陳明通違反教師法審議委員會的召集人,鄭重要求台大校方和教育部公開上述3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部內容,以昭公信。
台灣大學校方回應,依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1點第1項規定,學術倫理案件的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受理檢舉、參與審議程序的人員就所接觸的資訊,應予保密,因此學校無法提供學倫案件審定資料。
關於陳明通指導不周的碩士論文抄襲案,台大校方表示,經學校撤銷學位在案,被撤銷學位論文者未再進行救濟程序,因此論文撤銷,已告確定,並無爭議;學校也引以為戒,訂出相關辦法,避免學倫案件再次發生。(編輯:李亨山)1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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